有偿补课督查制度为贯彻落实XX市教育局下发的《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处理的办法》(徐教规〔2014〕4号)精神与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树立学校和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形象,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治理有偿补课督查工作,特制定本督查制度。一、指导思想以树立良好教育形象和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努力推进师德行风建设,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学校教师师风师德建设的满意度,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健康发展。二、督查时间及督查对象督查时间:2017年4月1日---8月31日督查对象:学校全体教师三、督查内容及方法依据《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处理的办法》(徐教规〔2014〕4号)、的相关要求,具体督查教师在校内、外进行的有偿补课行为。督查方法:1.督查组和聘任的校外督查员将定期和不定期深入村镇、班级明查暗访。2.深入班级召开学生座谈会。3.组织学生、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四、工作要求。东渡初中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领导组负责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治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教师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提高全体在职教师对从事有偿补课危害性的认识,治理领导组、督查组均应从维护学校整体利益出发,顾全大局,切实抓好有偿补课治理专项行动活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落实工作,督促教师自觉纠正违规现象。XX县区师寨镇东渡初中2017年4月1日第二篇:治理有偿补课督查方案治理有偿补课督查方案第1页共7页为贯彻落实XX县区教育局、XX县区监察局、XX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对中小学校有偿补课和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处理的若干规定》(南教〔2015〕2号)、XX县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XX县区教育系统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教人〔2016〕2号)和XX县区教育局2016年春季开学暨治理有偿补课工作会议等文件、会议的精神与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树立学校和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形象,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治理有偿补课督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树立良好教育形象和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努力推进师德行风建设,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学校教师师风师德建设的满意度,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健康发展。二、督查时间及督查对象督查时间:2016年2月22日---8月31日督查对象:学校全体教师三、督查内容及方法依据《关于对中小学校有偿补课和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处理的若干规定》(南教〔2015〕2号)、《关于开展XX县区教育系统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教人〔2016〕2号)及其他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的相关要求,具体督查教师在校内、外进行的有偿补课行为。督查方法:1.督查组和聘任的校外督查员将定期和不定期深入村镇、班级明查暗访。2.深入班级召开学生座谈会。3.组织学生、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四、工作要求1.家发镇中心小学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领导组负责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治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教师学第2页共7页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提高全体在职教师对从事有偿补课危害性的认识,治理领导组、督查组均应从维护学校整体利益出发,顾全大局,切实抓好有偿补课治理专项行动活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落实工作,督促教师自觉纠正违规现象。2.治理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办公室应认真组织开展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自觉规范从教行为,树立高尚师德。3.XX县区家发镇中心小学治理有偿补课督查组负有教育、劝导、制止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责任,要本着“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原则,认真开展督查活动,发现有违规现象的,要进行严肃处理,责令立即停止,并向家长做好解释工作。五、责任追究1.在督查中发现有有偿补课行为的,一经查实,其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额退还给学生或家长,并依据《关于对中小学校有偿补课和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处理的若干规定》(南教〔2015〕2号)文件精神向上级相关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