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浅谈文章标题: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浅谈【论文标题】试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论文来源】《《法学家》》【论文期号】20xx05【论文页号】87~90【论文分类】诉讼法学、司法制度【论文作者】郭云忠【作者简介】郭云忠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系诉讼法硕士生
在有直接被害人的犯罪中,犯罪涉及犯罪人、被害人和社会,刑事法除了保护社会利益外,还应当注重对被害人及犯罪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1996年修正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特别注重对社会利益的保护,而忽视对被害人和犯罪人的保护;刑事诉讼法修正后,很明确地加强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但对被害人的权利保障仍显不够
因此,我国应当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一、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具体内容在法国,该制度主要体现在《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四卷第十四编:“身体上遭受的受害人请求补偿金”(1997年1月5日第77—5号法令第一章),其中第706条3规定:“凡具有一种犯罪的具体性质的故意行为或过失行为使人遭受伤害,同时并具备下列条件时,受害人可以向国家取得补偿金……
”(注:方蔼如译:《法国刑事诉讼法典》,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224页
)后来,对此编又进行了几次修改
受害人受到犯罪引起的身体损害,或者在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其继承人或者受到物质损害的受害人,为获得实际的充分赔偿而提起救济申请,要求具备多项条件
其中一些条件涉及产生损害的根源与性质,另一些则涉及受害人本人、受害人的行为表现、受害人受到这一损害之后的经济状况
第1页共9页在美国,从各州情况来看,国家补偿只适用于无辜的、严重暴力犯罪的被害人
对于财产犯罪的被害人,即使被害人实际损失了财产,国家也不予补偿
对于对自己被害负有责任的被害人,国家可以根据被害人责任大小不予补偿或减少补偿
被害人应当及时向警方报案并与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