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东中学维稳工作管理制度为了维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扎实有效地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校长为本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二、学校校长负责本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三、工作日,学校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上班,佩戴值日标志在校园里巡视,负责课外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若因不在岗或擅自离岗而发生安全事故,除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以外,另视其情节给予处分
四、上课期间(含大课间活动),如因组织不当或因管理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任课教师承担
五、安全值日人员有事不能参加值日,必须提前向学校主要领导书面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
六、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学校和教师个人工作业绩考核
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澧东中学安全工作管理与奖惩制度(一)建立健全校园维稳工作责任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党政“一把手”是校园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校园维稳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承担分管工作职责权限范围内校园维稳工作的责任
校园维稳领导小组及校园维稳办要层层落实校园维稳工作责任制
(二)建立健全校园维稳工作责任查究机制1
对校园维稳情况排查调处工作不落实、校园维稳形势研判不深入、季度校园维稳情况报送不及时的,以及对通报的问题不积极作为,采取推诿、敷衍和拖延的,校园维稳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
对校园维稳工作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不严格、矛盾问题排查调处不及时、严重失职读职而发生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或因校园维稳紧急信息动态报送不及时、迟报、瞒报、谎报,而影响校园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及第1页共15页时妥当处置,使矛盾激化、事态扩大、蔓延发展、后果严重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责任人依照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建立健全校园维稳工作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