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加工业的发展[摘要]XX省的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理顺了集体林的产权关系,激发了林业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促进了初级木、竹产品的供给,带动了林业加工企业的发展,增加了林农收入,为林业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但现有企业普遍存在规模较小、产品科技含量低、和林农利益连接不紧密、对林农增收作用有限、对林业的产业化发展带动力不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林业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促进福建林业的产业化水平
[关键词]关键词: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林业加工业一、研究意义党的十七大报告和2007年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都提出,要继续推进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
作为改革试点区域的XX省,林业产业化发展已具雏形,取得了初步成效
2003年,XX省以“明晰产权”为核心的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了集体林地、林木产权,将集体林地落实到户、联户或其他经营实体,解决了集体经营时山林产权不清、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调动了林地经营者尤其是农民经营林地的积极性,提高了林业的产出水平,木、竹产品供给增加,带动了林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当地出现了林业产业化发展的雏形
对改革后涌现出来的林业加工企业的研究,一方面能看出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绩,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当地林业的产业化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研究的问题及数据来源本文将通过对木、竹加工企业的现状分析和研究,探寻企业和林农之间的联系,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促进当地林业的产业化发展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XX省的XX县区就一直是全国和XX省的集体林产权改革试点,南平的XX县区在2004年被XX省林业厅确定为全省林业改革与发展综合试验区示范点,改革实施的时间相对较早,因此被笔者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为了对比,还选择了改革实施相对较晚的XX市XX县区进行调查
2005-2006年,笔者通过问卷和访谈对40家企业进行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