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称制度考勤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1
“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
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中午休息时间:11:30-13:00下午工作时间:13:00-16:30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
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1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元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元为例):1
迟到: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
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113元(即2500/22=1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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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退:即在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中心”者视为早退
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旷工: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
如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3倍
当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30天者按规定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1
事假: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
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
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