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溪镇机关考勤制度1、镇机关全体人员要自觉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勤
2、机关安排的会议及其他重大活动均实行点名考勤制度,上级安排的会议或其他确需参加的事项要按规定请假
确因公出发,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须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否则一律按缺勤处理
3、考勤工作由镇纪委、党政办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凡抽查不在岗,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又不知去向的,视为迟到、旷勤或早退,视情节轻重,作出口头批评、书面检查、效能告诫、取消评先评优等处罚
4、有病、有事要事先写请假条,按规定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党政办,确有急事或遇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先通过电话说明情况,事后履行补假手续
无请假条或未经领导签字批准者,一律按旷勤处理
5、严格请假审批权限
党政领导成员请假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机关干部、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以上者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
6、婚、丧、产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婚假七天,男女年满二十五周岁,增加到十五天;直系亲属死亡,经批准,给予丧假三天;产假九十天,年满二十五周岁者产假半年
7、全年脱产学习超过六个月、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事假超过三十天、旷工超过五天者,扣除年终工作考核奖金
连续旷勤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者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辞退
8、机关人员值班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予以考勤
岩溪镇值班制度为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机关值班工作管理,严肃值班工作纪律,确保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1、实行领导带班制
每个值班日安排一名值班领导及两名第1页共8页工作人员负责值班工作
2、办公室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
3、值班地点
4、值班工作实行全员轮班制
5、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的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