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政班子会议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提高和完善我院领导班子的工作效率,履行好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重要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政班子会议是坚持“集体领导、共同决策、分工负责、团结协作”的领导体制,是党政领导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沟通信息、互通情况、磋商问题、协调工作的会议,是院领导集体研究和决定重要行政事项的会议,是对学院重要事务进行有效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二、党政班子会议由全体党政班子成员组成
院办主任列席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根据会议需要和议题内容,有关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的相关部分,列席会议人员由党政一把手确定
与会成员应妥善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与会者,应事先请假
三、党政班子会议原则上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的周一上午10:00召开,必要时可增加会议次数
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决策方为有效
四、党政班子会议议题的主要内容是:1、传达讨论上级有关指示、决定、决议,并提出贯彻意见
2、讨论学院的发展战略和规划、重大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并拟定实施方案
3、讨论决定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干部任免、人事调配、全员考核、津贴分配、行政奖惩、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并组织实施
4、讨论决定主管院领导权限内不能独立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5、需要在全体领导中通报的重要情况
6、党政一把手认为应当由党政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议题由班子成员协商确定
根据会议内容商定会议主持人,并由办公室于会前通知与会人员,重要议题要连同有关第1页共2页材料提前1至2天通知
会议应按事先的议题议事,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临时动议
六、党政班子会议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按议题分项由分管成员负责介绍情况、陈述意见后,班子成员要进行充分的讨论
会议要讲究效率,讨论议题时不发表与议题无关的意见;后续发言人不过多发表与前面意见一致的意见;要尽量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