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制度教职工考勤制度篇1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规范考勤程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方法㈠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实行坐班制度,工作日上班应按时打卡、签到
㈡专职教师到校授课不打卡,由教务科负责检查到位情况;但专职教师每周三下午返校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者学校统一安排返校坐班,均参照行政人员打卡、签到
㈢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均应打卡、签到
校园晚值班由办公室检查到位情况;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检查到位情况;班主任晚值班、出早操由学生科检查到位情况
㈣行政后勤人员和教研室主任的坐班考勤以校办公室的打卡签到记录为准;教师上课考勤以教务科的检查记录为准;班主任晚值班和查早操以学生科的检查记录为准;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以负责检查的职能部门的检查记录为准
㈤教职工参加学校安排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考勤,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项目与时限规定㈠请假教职工请假按规定分为婚假、产假、病假、丧假、事假5种
婚假、产假(含小产假)、丧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教职工一般疾病(不住院)每次请假原则上应控制在一周时间内
超过一周者需再凭医疗证明办理续假手续
教职工因病住院,请假时限凭医院证明办理
教职工除上述情况以外的请假或请病、婚、丧、产假等超过规定时限,为事假
事假视具体情况按权限审批
下列情况允许请假,但不作事假处理(不计出勤费、奖金,但不影响全勤奖):⑴搬迁新居(限2天以内);⑵参加小孩家长会;⑶小孩打预防针;⑷按规定产检
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1
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20分钟(含20分钟)为限,超过20分钟另处
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10分钟(含10分钟)为限,超过10分钟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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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参加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迟到、早退根据当时点名情况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