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学生、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旦发生卫生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把事态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特制定本校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一、卫生突发事件的内容1、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有3人(含3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群体发热
一个教学班内有5人(含5人)以上发热37
5度以上症状
3、法定传染病
有1人诊断为法定传染病
4、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或其他卫生异常事件:参照上述情况
二、卫生突发事件上报的时间凡发生上述卫生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打电话以口头形式上报教育局、卫生局有关部门,然后根据要求写出书面报告
三、卫生突发事件应同时上报的部门发生卫生突发事件同时上报的部门有
区教育局体卫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卫生突发事件上报的内容1、卫生突发事件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2、本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如:盒饭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3、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4、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五、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管理1、救治病人
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录、通知家长
第1页共2页2、配合调查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3、控制事态
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4、保护现场
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必须停止供餐,保留造成或导致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六、卫生突发事件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如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视情节追究主要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