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水桥镇村财镇管制度迎水桥镇农家乐旅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迎水桥镇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增加农民收入,规范和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农家乐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自治区、中卫市、XX县区相关政策、法规,特制定迎水桥镇农家乐旅游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在迎水桥镇行政区域内从事农家乐业务的单位和经营者,均适用于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家乐旅游,是指利用当地农村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提供可以满足旅游者了解当地民族生活习惯、民族风情、体验乡村生活所需产品和服务的旅游商业活动
第二章农家乐旅游项目开发与管理第三条新建农家乐旅游设施,应遵循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依据全镇旅游产业规划进行有序、合理的开发建设
第四条利用原有设施兴办农家乐旅游项目,须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审批
第五条各村(居)负责各自辖区内农家乐旅游的规划、发展和政策支持
迎水桥镇政府负责全镇农家乐旅游业的管理、规范和指导
第六条市卫生局、市食品安全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沙坡头公安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对农家乐接待户的办照、实地勘查等工作要简化手续、方便群众
第三章农家乐旅游项目评定标准与审批第七条农家乐旅游业的发展类型
从事农家乐旅游根据经营规模和种类不同,可申报“农1家乐旅游接待点”、“农家乐旅游专业村”、“农家乐旅游观光园”
第八条评定标准符合下列条件,开办农家乐旅游项目的组织与个人均可申第1页共7页报农家乐旅游接待点、农家乐旅游专业村、农家乐旅游观光园
(一)农家乐旅游接待点申报标准1、从业人员标准(1)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一定的经营能力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持卫生部门统一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4)着装干净整洁
2、基础设施标准(1)建筑格局良好,布局合理
(2)客房宽敞、明亮、整洁干净,定时清理房间,保持室内卫生,天花板、墙壁无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