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市长办公会议制度1**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为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步伐,践行科学发展观,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市政府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律业务学习,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素养,注重提高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二、市政府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应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三、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主要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学法交流研讨等方式进行。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一般每半年安排一次。四、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的重点:(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二)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1—(四)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五)国家、省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五、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的组织工作。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司法局根据本制度和领导要求,提供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用书及相关资料,选聘授课(讲座)的专家。六、参加学法的市政府领导干部范围是。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根据需要列席市第1页共2页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活动。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