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制度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为切实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党组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在我局的贯彻落实,提高新时期价格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议事决策制度。一、议事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的实施意见。2、讨论制定局党组年度工作计划。3、研究分析物价局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情况,讨论决定和处理这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讨论研究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5、研究干部的培养、选拔、配备、使用方案,决定对党员、干部的奖惩。6、讨论党组成员和局其他领导提交党组讨论的其他重大问题。二、议题的确定1、需经党组讨论的议题,一般由党组书记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具体工作需要和其他成员及领导的意见确定与提出。2、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应事先进行必要的协商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种意见,然后提交党组讨论。3、未经充分调研论证和协商的重大问题(突发性事件例外),一般不列入党组议题。4、议题确定后,有关领导和股室应按议题内容和要求做好充分准备,-1-由书记根据准备工作的情况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三、会议的召开1、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或延期召开。第1页共2页2、党组会议一般由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委托其他成员召集并主持。3、党组会议应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才能举行。4、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5、对议题涉及的有关科室,必要时可通知负责人列席会议。6、党组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四、议事与决定1、党组议事,由提出议题的同志作简要的说明,列席会议的科室负责人作必要的汇报。2、主持会议的书记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的初步意见。3、党组讨论决定问题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或决议经党组成员超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对重大问题要逐个讨论表决。4、会议期间,对个别成员的临时动议,一般不进行讨论,特殊情况外。5、对因公、因病未出席会议的党组成员,会议后由书记向其通报党组会讨论的内容和情况。与会人员要严守党的机密,必须保密的问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违者要追究责任。-2-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