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调研报告3月17日—22日,优抚安置局组成工作组在XX省和XX省就户籍制度改革对优抚工作的影响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2001年底,XX省人民政府下发了《XX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闽政〔2001〕48号),对户籍管理制度进行了部署
随后,各地均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目前,该项改革已在全省范围内全面落实到位
其指导思想是降低进城门槛,放宽政策,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加快城市化进程
其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一是取消户口的农业与非农业性质划分,建立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按照实际居住地将所有的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二是降低进城门槛,以准入条件取代进城人口控制指标
三是对于在设区市建制区范围内的“城中村”,村委会成建制转为居委会,并规定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保持不变
四是放宽小城镇户口的落户限制,全面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政策
五是对于到城镇落户的农民,在教育、就业、兵役、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户籍制度改革对优抚工作的影响我国从建国初期就开始实行二元制户籍管理制度,即把全国公民划分为农业与非农业的户口,实施不同的管理
在原有户籍管理制度下,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标准城乡有别
优抚对象的服务管理也主要采取属地化原则,根据其户口性质,区别为城市、城镇或农村进行管理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取消了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消除了公民一出生就存在身份不同的界线,使依附于原有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上的优抚工作失去了划分城乡的依据,给落实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带来新的困难
其对优抚工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1、确定城乡有别的抚恤补助优待标准缺乏依据,影响到各项待遇的落实
户籍制度改革对优抚工作的影响因对象类别的不同存在着很大差异
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烈属、因公牺牲军人第1页共4页家属、病故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