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规章制度值班制度一、机关工作人员每周晚上轮流值班,节假日由专人值班
值班人员安排2名带班领导,10名镇机关干部,1名炊事员,1名司机,办公室人员在值班室住宿值班
二、值班时间为当日8:30至次日8:30,值班人员负责记载值班情况,并将值班记录本向下班进行交接
三、值班职责:1、负责处置当天的突发事件(节、假日期间负责政府机关日常事务)
2、做好电话等信息传达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及时向镇主要领导汇报
3、遇到突发事件时,负责调度处置应急事件的人员和车辆
4、负责政府宿舍、食堂、地税宿舍、前院综治办、计生办、广场及后院的安全
四、责任措施:1、镇党政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值班情况,凡值班未在岗的,领导干部一次罚款20元,一般干部一次罚款10元
迟到、早退的一次罚款10元
2、值班期间内出现政府机关被盗案件的,除通报批评外,值班人员按有关规定共同承担经济损失
3、凡值班时间信息传达有误或处置突发事件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追究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4、涉及经济处罚的,由个人直接向办公室主管领导交纳
来客招待、外出考察管理制度一、来客招待:1、凡来客招待一律实行来客部门先申报后进餐,由接待部门向办公室管理人员报告来客人数及要求陪客的领导规格,办第1页共9页公室负责核定招待标准,填写进餐单,并通知食堂准备伙食,用完餐陪客人必须在进餐单上签名,否则办公室不予结帐
凡未填写进餐单的,食堂有权拒绝招待
2、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和陪客人数,一般来客(不含酒类)控制在3—4人四菜一汤80元,4—6人六菜一汤100元,6—8人八菜一汤130元,8—10人十菜一汤,160元,饮用酒类统一为内优酒,市级以上领导由办公室请示镇主要领导确定招待标准
陪客人数原则上每桌不超过3人
3、确需外出招待或馈赠土特产时,必须事先告知办公室,经请示主要领导批准由政府办开出外出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