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物品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罚没物品的管理工作,规范我卫生监督小组行政执法行为,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罚没物品保管仓库,确定保管人员对罚没物品实行统一保管
三、执法人员依法罚没的物品,经查对核实后,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罚没物品清单
罚没物品清单一式三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附卷,一份交罚没物品保管人员
四、罚没物品清单应当注明罚没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和数量及没收时间,并由当事人和执法人员分别签字或者盖章
经过检验或者鉴定的罚没物品,应当附有检验或者鉴定报告复印件,或者在罚没物品清单中注明检验或者鉴定结果
五、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在罚没物品没收后三天内凭罚没物品清单将罚没物品交给稽查科,稽查科对合法性审查无误后,案件承办人员交给保管人员
保管人员应当在罚没物品清单上签字或者盖章
罚没物品和罚没物品清单记录不一致的,保管人员应当在案件承办人员的主管领导注明情况后才能接收
六、保管人员对接管的罚没物品必须登记、造册,分类妥善保管
七、罚没物品保管人员对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案件的罚没物品,应当在半年内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程序经卫生局审核同意后统一进行处理
八、经卫生局审核同意处理的罚没物品,应当由保管人员与罚没物品处理人员办理出库交接手续,并将罚没物品清单归档备查
九、罚没物品的处理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罚没物品的不同特征采取监督销毁、拍卖或者做必要的技术处理
十、对不宜做技术处理和拍卖的罚没物品应当按规定监督销毁
十一、监督销毁罚没物品,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执法人员参加,要制作销毁笔录,记明销毁的时间、地点、方式,销毁第1页共2页罚没物品的名称、种类、数量执行人等
需拍照、摄像的,还应拍照、摄像存档
十二、经检验或者鉴定,符合拍卖要求的罚没物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进行拍卖
十三、罚没物品的拍卖款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