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考勤制度1、按时上下班,每天按时签到,凡在规定时间未签到的视为迟到
迟到一次罚款5元,累计处罚;2、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在秘书科登记
请假半天以内的,需经分管副主任审批;半天以上的,需经主任审批,主任、副主任统一请假的,应在请假登记册上签名;3、外出工作需经领导批准,同意后将外出事由及时间告知秘书科并在登记册上签名;凡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或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事后不予补假;由于特殊情况向领导口头请假的,事后要履行补假手续;4、请假时限过后要及时销假,在请假时限内销假的,以销假时的实际时间计算请假时间;未及时销假或超过请假时限的,均以旷工论处;5、各种外出工作、会议、劳动、活动必须按时参加考勤,无故不参加、私自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6、由单位派出或上级部门组织的正常业务学习、培训等,以出差对待,计算正常工作出勤;个人报考或参加的学习、培训等,需办理请假手续,计入累计请假;7、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累计旷工五天以上,全年累计事假十五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合格,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公务员管理相关条款予以辞退;8、秘书科要认真做好签到和请销假等考勤记录工作,若发现有不负责任、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的,将严肃处理
第二篇:财政所考勤制度财政所考勤制度为加强财政所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建设廉洁、高效、务实、文明的财政所和一支道德好、业务精、效率高、纪律严、作风正、工作实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结合乡镇财政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县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工作人员
二、制度内容
本制度包括工作、学习、考勤、信访、接待、督查、文书处理、岗位责任、票据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第1页共22页管理、公物管理、网络管理、安全保卫、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ab岗位、责任追究、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文明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