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工作群众评议制度第一条为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群众监督的力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佳木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08年推行政务工作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佳政公发"2008"2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原则,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以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将政府工作(有保密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置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接受群众评议为目标
第三条下列各项为接受评议的内容:(一)应不断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讲求公开效果
具体内容包括:建立公开栏,并可根据需要设触摸屏;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服务项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责任人等全部公开;设立公文索取处,方便群众查询;设立举报箱、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等
(二)应公开的主要内容为: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及执行情况;部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财务收入和支出情况;干部的录用和任免情况
第四条下列各项为群众评议的方式方法:(一)问卷评议
根据评议内容,以向社会各届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对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
(二)网上评议
群众在我局网页上就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网上评议
(三)考评评议
结合政府考评活动,每年组织社会各界群众(包括特约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评议,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评议
(四)评议卡评议
坚持群众评议工作经常化、长期化,第1页共7页设立群众意见箱、放置评议表
群众可根据评议对象的表现,填写意见和建议并投入意见箱,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评议
(五)群众座谈会评议
组织多层次、多方面的群众代表座谈会,征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