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项井控管理基本制度钻井hse体系资料井控工作九项管理制度一、井控分级责任制度1
井控工作是钻井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局主管钻井工作的副局长(或总工程师)是管理局井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油田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总工程师是油田公司井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管理局及油田公司分别成立井控领导小组
管理局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钻井的副局长担任,工程技术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油田公司hse管理委员会主持油田公司井控领导小组工作
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井控规定,制定和修订井控工作实施细则和油田井控工作的开展
各钻井公司、钻井分公司、钻井队、井控车间以及油田公司勘探公司、开发公司等单位成立井控领导小组(或hse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井控工作
各钻井公司及钻井队数10个以上的钻井分公司,应配备专职井控技术和管理人员
管理局与油田公司每半年联合组织一次井控工作大检查,按照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检查表》要求逐项检查
钻井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井控安全检查
联合井控工作大检查及上级井控安全检查中,不合格的钻井队将在该队业绩年审时予以登记
二、井控操作证制度油气田的下列人员必须经井控培训、考核并取得井控操作证:1
指挥、监督钻井现场生产的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从事钻井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2
钻井监督、hse监理、钻井队干部、安全员、大班司钻、正副司钻和井架工;3
欠平衡钻井、固井、综合录井、钻井液、取芯、打捞、定向井等专业服务公司(队)的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4
井控车间技术人员和现场服务人员;第1页共4页5
现场地质技术人员、地质监督、测井监督和地质设计人员
没有取得井控操作证的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无权指挥生产,工人不得上岗操作
凡未取得井控操作证而在井控操作中造成事故者要加重处罚
三、井控装置的安装、检修、试压、现场服务制度1
钻井公司井控车间负责全公司井控装置及工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