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为了加强应对突发性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和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水平,确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和滋生次生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司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慧副组长:卢军成员:邓书林、张鹏、张瑜、朱兴娥、龙艳、龙丽琼、张萍、颜天浩、姜波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应急电话:0857-3523407,应急车辆:贵f01853、01869、06885二、工作原则1、统一指挥原则
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接受统一指挥、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
2、自动递补原则
工作小组领导不在岗时,第一成员自动递补,承担应急工作的领导职责
3、自动停休原则
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休假的一律停止休假,主动到公司参加应急工作
4、奉公尽责原则
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尽职尽责、拒绝冷漠、传递温暖、无私奉献,不能麻痹大意,全心全意做好应急工作
三、适用范围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时,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四、应急处置措施结合本司实际,制订各类突发伤亡事件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和预案,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职责、资源调配和使用、处置责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或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人员,依法第1页共11页妥善处置
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发生行车安全事故后,客运驾驶人应及时向事发地的公安部门以及公司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应按规定时间、程序、内容向事故发生地和安监、公安交警、运管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六、处置流程1、启动预案
突发群体伤亡事件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最先接报的部门或人员要第一时间向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