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机构职责监督经验交流近几年来,驻文化部纪检组监察局将加强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坚持以监督保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监督带动其他纪检监察工作,以监督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以监督保证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效果。健全工作机制,保证监督工作有序开展派驻机构人员少、头绪多、任务重。在繁重复杂的工作中,驻文化部纪检组监察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实际,注重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协助部党组制订《文化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工作机制上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工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构建“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规则监督、程序监督、事前监督、过程监督、事后监督、重大事项监督等目标清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落实有力的监督机制,较好地解决了监督难、难监督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推动监督工作规范化驻文化部纪检组监察局协助部党组,先后制订《文化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文化部党组巡视工作办法(试行)》、《文化部党组行政问责暂行规定》、《文化部党组管理干部任职前人事司听取驻部纪检组意见和驻部纪检组回复人事司意见实施办法》、《文化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监督制度,在实践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推动制度建设,今年,文化部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强调,要着重从以下10个方面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一是针对行政权力相对集中,涉及人事、财务、物资管理使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文艺评奖评审等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具体管用的廉政风险措施,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和制度建设。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建立重大工程监督机制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方面的领导责任制。三是加强干部人事制度建设。完善干部第1页共4页任用、调配、培训和落实待遇以及公务员考录、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程序规定。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自查制度。四是加强财务工作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做到招标程序、信息、活动、结果“四公开”,采购、付款、验收“三分离”。加强对文化体制改革中涉及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建章立制,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完善文化建设重大设施、重要项目资金预算和执行。五是完善文艺及其他各类评奖评审制度。切实做到评奖评审章程、程序、办法依据合理,评委推选公正权威,评奖评审活动程序规范,选票统计科学有效,参评对象符合规定条件,确保评奖评审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经得起公众监督和时间的考验。六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完善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制度,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使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坚持规范完备的行政审批程序和制度。七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健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机制,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制度。八是健全纪检监察部门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的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九是加强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完善和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十是加强惩治腐败制度建设,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切实加强监督,保证行政工作廉洁高效一是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着重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情况的监督。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监督。协助部党组制定干部任用方面的制度,近3年来,共为拟提拔任用的215名局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