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监管沙箱制度研究新加坡致力于成为创新型智慧金融中心,通过广泛采用技术提高效率、改善风险管理、创造新机会和提高国民生活水平
新加坡金融监管局(MAS)认为,有利于创新的监管环境是建设智慧型金融中心的关键动力,因此鼓励金融科技公司进行应用试验,促使有潜质的创新成果在市场上得到检验
1新加坡金融监管沙箱制度模式目前,金融机构在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且没有违反法律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推出新的金融产品、金融服务或金融服务流程
然而在金融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创新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存在不确定性
为促进金融科技创新,新加坡2016年6月提出建立金融科技监管沙箱制度(Sandbox),并于同年11月制定了专门的制度规定
2019年8月,又推出了沙箱快车(SandboxExpress),进一步加快了沙箱试验进程
监管沙箱提供试验环境,明确试验时间期限,同时设定一定的限制,如将限定消费者类型、设定交易价值门槛
试验对象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和与此类公司合作或为其提供支持的专业服务公司
《金融科技监管沙箱指南》规定,企业应在试验方案中制定适当的保障措施,以控制失败造成的后果、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持金融系统的整体安全和稳健;金管局根据试验的金融服务、申请人及其申请情况,确定放宽的具体法律和监管要求;企业在试验成功和退出沙箱后,须全面符合相关法律和监管要求,在退出沙箱或停止沙箱试验之前,确保完全履行或解决对试验客户的任何当前义务;在新加坡已存在类似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应用技术不同或对相同技术采取不同应用的除外),以及没有尽职调查声明(包括对推出金融服务进行先期测试和了解相应的法律和监管要求)的,不适宜监管沙箱试验
首先关注创新性,包括金融服务应用新技术或技术融合,或对现有技术进行创新性的应用
测试场景和预期试验结果应当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