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全体员工人身安全和单位财产不受损失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检查制度1、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
2、防火检查应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岗位负责人组织实施
3、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1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12)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1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4、防火检查时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5、防火检查发现的违反消防法规、单位消防管理制度的行为或火灾隐患应当责令有关人员或车间、部门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通知限期改正,车间部门无力改正的单位负责第1页共11页人应当研究改正
防火巡查制度1、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2、单位明确专人开展每日防火巡查
3、防火巡查时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4、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5、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