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为了树立榜样,表彰先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为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经研究,现将教师评先、评优制度通知如下:一、推荐评选条件基本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理念和重要思想,模范履行职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一)市、县、校级优秀班主任
1、具备教师资格,本学年度必须担任班主任、并取得班主任合格证
2、带班有计划,主题教育活动丰富,所带班级风气正,凝聚力强,学生干部作用突出,学习气氛浓厚,常规工作扎实有序,班级工作表现优异或进步显著
坚持家访,积极与家长保持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3、评选以政教处提供的班级量化积分为依据
(若学年度的第一学期评选以上个学年度两个学期的班级量化积分之和为依据,若学年度的第二学期评选以第一个学期的班级量化积分依据)注:教师节期间,若来不及算或无法准确计算第二学期的积分,则以第一学期积分为依据
(二)市、县、校级优秀教师
1、为人师表,全面关心和爱护学生,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质教育,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工作主动热情、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有较好的教育教学艺术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4、评选以教导处提供的教师德能勤绩综合量化积分为依据
(若学年度第一学期评选以上个学年度的二个学期的积分之和第1页共3页为依据,若学年度的第二学期评选以第一学期积分与上个学年度第二学期之和为依据)注:教师节期间,若来不及算或无法准确计算第二学期的积分,则以第一学期积分为依据
(三)市、县、校师德标兵、文明教师
1、师德高尚,办事认真,清正廉洁,工作负责,事业心强
2、不断学习和丰富教育理论,努力贯彻教育方针、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