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标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修改1)第一篇:6标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修改1)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为倡导“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建立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暂行)》等,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我项目经理吴仕高是隐患排查治理是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科及各专职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第二条组织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工程特点,有针对性的对人员防护、高空作业、水中作业、临时用电等进行排查,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对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期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安全技术措施、复查人员及应急预案
第三条在“各施工便道进口设置公示牌,安全科负责人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在隐患公示牌上进行公告
第四条各部门、施工班组在接到安全科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在三日内及时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上报整改计划及完成日期
安全科进行跟踪排查,落实责任,对隐患的挂牌督办、监控,实现闭合管理
第五条安全科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每月不少于2次的组织各部门人员分工排查治理隐患
安全科负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予以追踪认真整改,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现场专职安全员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第1页共11页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发现存在重大危险源隐患,立即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