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谈话制度关于印发《xx集团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谈话工作制度》的通知集团各支部:为进一步抓好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xx集团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谈话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中共xx集团委员会2018年3月30日xx集团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谈话工作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根据中科院行管局党委和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党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和纪律检查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办事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教育、挽救和保护干部
第三条廉政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分工,由集团党委书记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分别组织实施,党政配合,逐级负责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领导干部,是指集团党委班子、经营班子等党政领导干部
第五条廉政谈话主要分为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
第六条廉政谈话的对象:(一)提拔任职的中层及以上干部;第1页共4页(二)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干部;(三)其他需要进行廉政谈话的干部
第七条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任职廉政谈话,是指与提拔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的谈话
谈话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如何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进行
(二)诫勉谈话,是指与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的谈话
谈话时应讲清群众反映或举报的主要问题,说明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后果及危害,并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
(三)警示谈话,是指与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