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考勤制度第一条全局职工必须遵守机关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第二条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每天上午8:20-8:40和11:50-12:00、下午2:20-2:40和5:50-6:00签到为正常出勤,上午8:40-9:00、下午2:40-3:00签到为迟到,上午9:00、下午3:00之后到岗按旷工计
签到必须本人进行,他人不得代签,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请假,并履行请、销假手续
第三条迟到、早退或脱岗耽误工作者,三次记一天旷工
第四条上班时间不能擅离岗位,有事临时外出,各股室队所职工要向各股室队所负责人报告,各股室队所负责人和司机要向分管领导报告
第五条局长请假,由县上分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任实职的副科级干部因病请假因事请假,一天以内,局长审批;超过三天由分管县长审批
任非领导职务的副科级干部因病因事请假,由局长审批
第七条科办员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局长审批;超过一天,由局长审批
第八条一般职工请假,一天以内,由股室队所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由局长审批
1第九条所有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办理请、销假手续,无特殊情况,均需由本人办理
请假外出如需办理续假手续的,按上述审批权限,可通过电报、电话续假,回单位后补写假条;在县内的由本人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请假到期后本人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条职工探亲假、婚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年度病、事假(不包括因公外出和轮休假、婚丧假、探亲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年终考核一般不能评为优秀,超过六个月的不得评为称职
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逐日记载,年终汇总
办第1页共39页公室每周公布一次出勤签到情况,考勤结果将作为岗位责任制管理的考核内和各股室队所职工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
第二篇:区国土资源局机关考勤和请假制度区国土资源局机关考勤和请假制度为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能,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