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奖惩制度草案XX县区联社安全保卫工作奖惩制度(讨论稿)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农村信用社人身、财产的安全,发挥奖惩激励机制作用,县联社制定以下安全保卫工作奖惩规定:一、经过考核,对安全保卫工作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部门和个人,由上级主管单位、部门或本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表彰奖励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一是颁发安保先进单位和安保先进个人牌匾和证书;二是给予个人200元至500元奖励,给予单位500元至1000元奖励,对成绩较突出的安全员在年度考核中给予(5—10分)加分奖励
单位(部门)受表彰奖励的条件是:(一)组织机构健全,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到位;(二)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到位,未发生一起违规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的;(三)安全评估考核及安全防范设施达标;个人受表彰奖励条件是:(一)及时制止或纠正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为保卫农村信用社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做出贡献的个人;(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防止灾害事故发生,使农村信用社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个人;(三)严格履行职责,在保障金融安全工作中有突出事迹1的个人;二、违反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依照《XX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并给予降低薪酬系数处理:1、营业期间出现无人临柜、一人临柜或擅自离岗的;2、不执行全封闭营业规定的;3、外部人员进入营业室的;4、临柜营业人员防卫器械不足的;第1页共3页5、安全检查无领导带队、不支持“三证”、不检验证件进入营业网点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并给予待岗处理:1、不认真执行双人以上值班守库制度,守库人员出现空岗现象的;2、守库值班人员在守库室接待、留宿外部人员的;造成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