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查验登记制度(一)旅馆业应设立独立的登记室或登记台,建立旅客住宿登记簿或登记单,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配备专职前台登记人员对住宿旅客进行登记
(二)旅客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严禁借用、冒用他人证件登记住宿或一人登记多人住宿
境内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警官证》、《军官证》、《士兵证》、《军官离、退休证》和有关照片的《户籍证明》;境外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护照》、《台湾居居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无上述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可到旅馆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身份核实证明,凭该证明登记住宿
(三)旅馆前台登记人员须对旅客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认真核对,对人证相符的旅客在住宿登记簿或登记单上逐项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证件种类和号码、住宿房间号码等项目
(四)旅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入住手续后,应立即将旅客住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旅客退房时,旅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退房手续后,应及时将旅客退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
(五)旅馆业应确保安装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如果系统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维护人员进行排除,在系统故障未排除前应将旅客住宿(退房)信息于当日22时前或次日10时前报送当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在2小时内将旅客住宿(退房)信息录入系统
(六)旅馆业应将旅客住宿登记簿(单)按时间顺序分楼层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备查,保管期一年
治安管理制度(一)旅馆必须完善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设立专兼职保安人员,负责门卫、内部安全保卫和停车场所的安全管理
第1页共10页(二)旅馆内保人员要加强对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登记簿
(三)旅馆内保人员、楼层服务员应加台夜间客房安全巡查,加强夜间客房门窗关闭情况检查,提醒旅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