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管理制度(一)(一)调查处理职责分工1、轻伤事故由安全科要立即组织人事、技术、车间、班组负责人及工会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归档
2、重伤事故由企业安全科、人事科配合镇安监站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查处、结案、归档
3、死亡事故由企业负责人、安全科配合镇安监站、区安监局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查处、结案、归档
(二)发生工伤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所属部门要配合调查组做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明确事故责任人,对责任人的处理要严肃认真,根据造成的工伤事故责任的大小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必要的行政处分,对于不服管理、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经制止而不听所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后果严重并构成犯罪的责任者,交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人员要从重处理:1、对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2、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人的;3、工伤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重大伤亡的;4、工伤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致同类事故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5、滥用职权、擅自处理和坦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五)工伤事故的善后的经济补偿处理,由安全科负责联系陪同进行工伤鉴定后,会同镇当地镇劳动管部门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报区劳动仲裁部门处理
(六)安全科要建立工伤事故管理档案,其内容应包括事第1页共4页故现场记录、照片、鉴定材料、事故教育,改进措施及伤亡事故有关的资料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二)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