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许可证八项自律制度范本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一、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销售的食品货源进行把关,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食品时,检验供货方的主体资格、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的票证,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二)在疆内购进的食品必须向供货方索要“电子一单通”,并对“一单通”所列内容与实物进行逐一核对,查验票货无误后方可进货,并及时录入电子监管系统
(三)疆外购进货物,必须查验和索取以下资料复印件:1、营业执照、许可证;2、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3检验(检疫)证明;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6、进口食品报关单;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
根据索要证件,对未在电子监管系统内备案的食品,要及时备案
(四)对购进散装食品必须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并查看标注的标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五)亲自进行验货,货证相符方可采购
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时,提出异议,经进一步证实所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绝验收进货
(六)如不认真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对进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的后果,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七)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不少于两年(即“一单通”),以备查验
(八)采用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法第1页共7页要求记录的事项
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1、认真执行经营者食品贮存和销售散装食品的义务规定
2、按照食品的保存条件要求进行储存,防止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造成食品的二次污染
3、对贮存、销售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4、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