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婚丧嫁娶规定范文一:婚丧嫁娶礼请暂行规定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会委员会关于教职工婚丧嫁娶礼请的暂行规定近年来,随着我中心规模的日益扩大,教职工人数的增加,多数人对我中心历来人情礼节的良好传统不甚了解,同时,也为了更好的维护同志间的感情,简化人情礼节,树立文明风尚,使同志感情和工作两不误,经中心工会研究讨论,特拟制本规定,希望全体教职工遵照执行
一、婚嫁本中心在职教职工本人结婚、儿女结婚可邀请本单位教师参加,并可委托工会办理某些事项,但邀请客人时,本人要尽量亲自出面
二、丧事及突发事件1、本中心退休教职工去世,由中心、工会成立专门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料理后事
2、在职教职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家在本地的,由工会负责代表中心前去吊唁;家在外地的,由中心工会委托本人代献花圈或挽幛;教职工亲生父母去世,工会协助通知本单位教师,但礼节上应亲自告知;教职工的公婆、岳父母去世,工会不负责通知本单位教师,个人关系密切的,自行处理,自愿参加
3、突发事件由书记、主任、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及相关人员商议处理
三、其他事宜儿女升学、满月、生日、乔迁及迁坟等事宜,原则上不准宴请中心教职工参加,个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视个人关系密切程度,选择性邀请,自愿参加
四、本中心教职工生病住院时,可由工会组织代表前去探望(购买鲜花果篮);配偶、双方父母及子女生病住院时,视个人关系密切程度,自愿参加,单位工会不再组织探望,(如住院时间较长、病情严重的工会将酌情处理)第1页共21页五、本单位女教师做人工流产的,已采取节育措施(上环)但意外怀孕做人工流产的,单位妇委会组织前去探望,送鲜花或保健品,没采取节育措施(无上环)怀孕的教师做人工流产,视个人关系自愿探望,妇委会不再组织
六、休假时间的规定1、结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