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医嘱执行制度一、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是医嘱
二、危重病人抢救工作中,医生下口头医嘱后,护士须复述一遍,得到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三、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四、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及时补记下达的口头医嘱
五、在接到电话医嘱或重要检查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执行
XX县区XX县区医院血液透析室二o一六年六月第二篇:口头医嘱执行制度口头医嘱执行制度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
2、在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执行前需重复一遍,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3、在执行口头医嘱时,保留使用过的抢救药物空安瓿,待医生补齐医嘱,经第二次核对后方可弃去
4、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督促医生及时补记医嘱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2014-06-21修订第三篇:口头医嘱执行制度XX县区人民医院口头医嘱管理制度在临床工作中,一般情况下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在急诊、抢救危重病人时,医师来不及书写医嘱时,可口头下达医嘱,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在急诊、抢救危重病人时,因病情危急,时间紧迫,医师来不及书写医嘱时可执行口头医嘱,其他任何情况下,护士等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二、医师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应复述一遍,得到医师确第1页共4页认后方可执行
三、现场应有两个人听到同样的医嘱
四、护士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做好“三查八对”工作
五、口头医嘱的注射剂执行后应保管好安瓿或包装物,以便核对口头医嘱时使用
六、应在6小时以内完成已执行口头医嘱的补记工作,补记工作由执行口头医嘱的护士负责完成
七、下达口头医嘱的医师应及时在补记记录上签字
八、非上述情况护士执行口头医嘱视为违规,一经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