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值班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值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我县政府值班工作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值班工作坚持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带班、县政府值班室工作人员值守的原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三条县政府值班室工作人员原则上由县政府值班室工作人员XX县区政府办公室确定的其他人员组成
第四条工作日和双休日期间,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政府办公室联系领导牵头处理政务值班相关事宜及各类突发事件;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政府办公室联系领导因特殊情况不在本县的,由县政府及办公室带班领导牵头处理
法定节假日期间,由县政府及办公室带班领导牵头处理政务值班相关事宜及各类突发事件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县政府值班室工作人员职责:(一)负责政务值班工作组织管理,做好工作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值班安排;(二)负责接收和处理值班室收到的各类传真、文件、电子邮件XX县区政府政务值班、省长(县长)公开电话;(三)负责办理110社会联动、政务值班、突发事件应急值守等方面消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报送、处理和归档工作;(四)负责将重要值班信息和突发事件发生、处置等情况向办公1室有关领导和联系工作秘书通报;(五)负责核实并按要求向县政府办公室领导报告各类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统筹安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值班人员;(六)负责落实各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指挥部有关指示,并按要求参与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有关工作和向省政府总值班室第1页共9页报告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七)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应急值守、政务值班指导和督促检查考核工作;(八)办XX县区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值班工作职责:(一)负责处理值班室工作人员报告的值班事项及各类突发事件;(二)负责按要求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各类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并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突发事件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