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食品粗加工制度第一篇:8、食品粗加工制度食品粗加工制度为规范学校食堂粗加工、切配管理工作,保障师生餐饮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
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区、池,并有明显标识
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类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识,盛装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各种食品原料不得随地堆放
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
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清洗区、池进行
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整齐有序
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洁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地面无积水等
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
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等其他物品
第二篇:粗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粗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域池,并要有明显标志
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二、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第1页共14页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不得交叉使用
盛装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三、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要离地离墙
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四、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地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五、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