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二线船闸及鱼道工程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编制:审核:审批: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大源渡二线船闸及鱼道工程项目经理部2016年06月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现场各类不安全因素,保证各类安全隐患、管理缺陷第一时间能够得到排除和纠正,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XX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大源渡二线船闸及鱼道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各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第三条检查形式包括
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不定期检查、月度安全大检查(平安工地自评考核)
(一)日常巡查
专职安全员每日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二)专项检查
针对某一施工作业点或关键工序开展的专项检查;针对临时用电、消防、机械设备开展的专项检查;遇到恶劣自然条件、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施工节点、停工整改复查以及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活动等专项检查;原则上专项检查由分管安全副经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临时用电专项检查由安全部组织电工每月不少于1次,机械设备专项检查由设备部组织机管员每月不少于一次,消防专项检查由安全部组织每月不少于1次,其他类别的专项检查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确定
(三)不定期检查
由安全部组织技术部、设备部等部门参加,重点对相关制度和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方案第1页共16页的落实情况、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四)月度安全大检查(平安工地自评考核)
项目经理是月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管领导,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技术部、安全部、综合部、质检部、设备部等部门负责人及各个施工队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要成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
由项目经理部领导小组根据《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每月对各施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