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一、安全检查1
定期检查根据化工生产的特点、和季节的变化,结合主要节假日
每年进行五次大检查,即在春节前、“安全月”、高温季节、“十一”、“元旦”之前,对设备、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方法:由厂领导、安全、防火和设备方面责任人及各车间和工段负责人,并吸收部分工程技术人员和老工人参加,组成三结合安全检查小组,并确定检查方法和内容,同时在检查项目中还必须“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检查结束后,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车间除按季节变化进行安全检查外,并在每月上旬由车间领导小组组织有关职能人员及老工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其中除包括“四查”外,并对现场作业条件、设备安全状态等进行检查,制定措施,并限期整改
日常检查(1)各车间主要生产领导,对本单位极易发生变化,而且可能发生事故的作业场所、设备等,每月必须亲自作一次详细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处理,以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2)各工段班组长,在工作开始时,必须对作业场所设备状态及操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威胁设备及人身的安全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患未然,本班不能解决的要立即向上级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3)每个现场作业人员或设备操作者,在工作前都要对作业场所或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班中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以便及时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对新设备或检修设备投产前的安全检查(1)凡属于基建工程、技术措施或大、中修理所构成的工程,经基建施工或修理后的设备,在完工后必须由本工程领导人向经理报告,由分公司主管生产(设备)的领导会同和组织有关负责人及安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
(2)凡属本单位的设备,由另一单位进行一般小型检修后,第1页共15页由本单位设备负责人与检修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在验收时,必须达到安全要求
(3)凡本单位设备自行一般检修后,由检修人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