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意见征求稿)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公司科学发展,根据XX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遵循原则(一)坚持集体决策
凡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
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
(四)坚持科学决策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二、决策范围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包括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一)重大事项决策主要指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的重大事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等重大第1页共10页战略决策事项;2、公司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缴纳国家税费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3、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方案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4、公司改制、兼并、分立、重组、破产、解散或者变更、投资参股、重大收购、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