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集团安全生产制度1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均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切实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
员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生产(工作)指令,有权拒绝接受,并可越级向上报告
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作业,员工有权停止操作,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员工的安全工作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
基本安全规定(1)新进或转岗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安全培训教育
(2)操作前,应按规定正确配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操作前仔细检查设备和周围环境,消除隐患,排除障碍
(4)不准擅自攀登房屋梁柱等高处作业,不准擅自改变非本人所负责的车辆、设备、设施、电器开关等工作状态
(5)严禁穿背心、裙子、披衣、带头巾、围巾进入车间,不准穿高跟鞋和拖鞋进入车间,不准带小孩进入车间,上班前不准饮酒
(6)所有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7)不得在立筒库、工作塔、成品库、制麦塔、油库、备件库等重点防火区域吸烟
(8)不得用潮湿的手、抹布或其它物品接触电器带电设备
(9)公司院内机动车辆行驶,车速不得高于20公里/小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详见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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