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职工代表大会1、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开管理的主要载体,是法律确定的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权构
2、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接受企业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3、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同级行政领导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
4、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5、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二、职工代表大会职权1、定期听取企业行政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和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方案的实施做出决议
2、审议通过企业的经济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计划、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等
3、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5、民主推荐或民主选举企业领导人,报主管机关审批
6、审议企业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
7、听取并审议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审理和落实情况的报告
8、审议并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听取并讨论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报告
9、其它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决定的事项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和召开第1页共6页1、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一般应在召开会议前30日开始
2、工会拟定职工代表大会的方案,向党组织报告召开请示,将方案交党组织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工会
3、职工代表大会方案应包括大会的指导思想、中心议题、会期、规模、议程、组织机构及成员人选、提案征集、文件材料准备以及其它筹备事项
4、组织职工代表围绕中心议题进行视察
5、选举或补选职工代表,以及代表资格审查
6、根据中心议题起草文件
行政工作报告、提案解答报告、业务招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