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XX年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市财政局20XX年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一、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情况(一)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全市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15179万元,按资金来源分:中央资金104273万元,自治区资金220529万元,北京资金29035万元,市级资金15102万元,县级资金46240万元。按资金类别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636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10895万元,京蒙扶贫协作资金35346万元,教育、医疗、危改、兜底扶贫资金94004万元,整合资金(已剔除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573万元。截至20XX年6月末,各旗县已支付到项目上的资金409740万元(财政部门已全部分解指标),支出率98.7%,未支出资金5438万元,其中:因项目未实施涉及资金186万元,项目正在实施涉及资金4616万元,项目已完工未验收涉及资金636万元。(二)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截至6月末,全市已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62198万元,按资金来源分:中央资金79156万元,自治区资金124963万元,北京资金35273万元,市级资金11565万元,县级资金11241万元。按资金类别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6114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51061万元,京蒙扶贫协作资金35273万元,教育、医疗、危改、兜底资金37477万元,整合资金(已剔除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73万元。截至20XX年6月末,各旗县已支付到项目上的资金126674万元(财政部门已分解指标259409万元),支出率48.3%,未支出资金135524万元,其中:因项目未实施涉及资金9914万元,项目正在实施涉及资金125610万元。二、20XX年巡视、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按照市委、政府对中央第八巡视组对XX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20XX年省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第1页共7页反馈问题整改、20XX年盟市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的统一部署,我们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列出了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布置旗县开展了自查自纠,局领导带队对各贫困旗县进行了调研指导,联合市审计局、扶贫办对八个国贫旗县开展了调研指导,向旗县解读了资金指标分解下达、资金拨付、专户管理、专项调度、动态监控、公告公示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加快了资金拨付进度。各项需要立行立改和按时限完成的整改任务,均已完成。三、存在的问题近期,我们专门抽组人员逐旗县开展专项调研指导,帮助旗县找问题、理账目、抓支出。5月份,又联合市扶贫办对各旗县扶贫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基层干部对政策学习不深、研究不透一些旗县的干部对近年来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规定,特别是自治区印发的21号文件,学习不深、研究不透、似懂非懂,在执行中有偏差。一是对扶贫资金指标分解和资金拨付概念不清,将30日内分解指标理解为30日内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账户中。二是没有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一些旗县收到资金后直接拨付部门,部门又拨乡镇,甚至有的乡镇再拨到村,资金运行存在风险。三是部分旗县没有按规定对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进行盘活。四是部分项目没有根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存在超额拨付的现象。五是部分项目合同中只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未明确具体比例,一些项目也存在工程进度不易界定等问题。六是平台公司存放大量资金,今年3月,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督查我市时,认为城投、扶投等平台公司为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拨付到平台公司就等同于形成支出,但其本质,仍未支付到项目的最末端(施工单位),如果其他的检查组对资金支出的口径理解不一致,可能会有资金滞留的风险。七是扶贫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旗县形成部分实物资产既未登记入固定资产账,又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容易造成资产流失。第2页共7页(二)对资金分解下达的理解不一致按照21号文要求,旗县收到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未明确项目的)30日内将资金分解下达到项目实施部门(单位)和苏木乡镇,这里提到的30日,是在30日内将资金指标分解下达到项目实施部门(单位)和苏木乡镇,并不是在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