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勤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项目对教职工到校、办公、上课、例会、及学校通知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到校,自觉遵守学校办公、上课等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矿工、旷课,有事、生病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三、考勤时间1、正常上班:早上7:50下午1:30(时间有变动按变动后执行)2、其他活动
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
四、考勤办法1、早上上班前,寄宿班早晚带班及各种集体活动由值周、值日领导点名
2、下午上班前及周五送完学生后由职工本人签到
3、值日,值周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不定期查班,查岗
4、考勤一周一统计,由有关领导签字后交政教处学校存档备案
五、请假规定1
事、病请一天以内由值周领导批准,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
三天及三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凡请假者都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安排好请假期间的课务、事务方可离校
急病或重大特殊情况,返校后必须提交相关的证据,补办有关书面请假手续
请假结束后,本人必须到批准人处办理相关销假手续
六、考勤奖惩第1页共10页1、一月内满勤的,每月奖励五十元(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出)
每年10个月
2、对缺勤者,请假者按下列标准从每月考勤奖中扣除:a
请假半天的扣发10元,迟到、早退的每次扣发5元,误课(旷课)一节扣发20元(请假1-2节课扣发5元,3节课当半天事假扣10元)
旷工一天扣发40元,连续旷工或累计旷工超过上级规定时间的,按教育局文件执行
查岗脱岗一次的以旷工一天论处
公假需以书面通知或分管领导签字的为准,不扣发本人考勤奖,但未安排好课务的以旷课、旷工论处
婚、丧、产、病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普通病假等同于事假,住院治疗的有二级甲等医院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