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为了确保项目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交通建设管理局、项目办安全生产文件精神,项目部特定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一、农民工进场登记。农民工进场后在5天内必须到综合办进行登记注册并到由施工队负责人安全办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合同,如有违反处1000元罚款。二、消防工作。各施工队在生活区,路基施工队设有油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如果未配备处5000元罚款,配备齐全被损坏处该施工队1000元罚款。三、安全标志标牌。各施工队领用后必须自行保管,在日常施工中标志标牌不齐全,三角旗未拉设好的,环保设施不齐全的处2000元罚款,优秀施工负责人予以奖励500元,优秀施工队给予奖励2000元。四、在施工现场桥涵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身穿反光服,路基施工队必须佩穿反光服,如有发现未穿戴安全设施的处一般员工50元,项目部施工负责人、技术员、测工发现处每人每次50-100元罚款,一般测工250元,负责人100元,施工队负责人在施工现场未穿戴的处每人每次500元。表现突出的个人奖励300-500元。五、各施工队严禁在公路旁、防水区域搭设临时驻地,如有违反处5000元罚款。六、环境卫生。各施工队在施工中必须保证食堂宿舍生活环境卫生,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结评,不合格的施工队处1000元罚款,集体卫生差处500元罚款,集体宿舍卫生达标给予200-500元奖励,施工队集体宿舍卫生达标给予500-1000元奖励。七、综合治理。各施工队在施工中讲文明讲礼貌,团结互助,严禁施工队与施工队之间打架闹事,如有发现处10000元罚款,施工队民工内部个人打架闹事处2000元罚款,喝酒闹事者处2000元罚款。八、临时用电。各施工队临时用电必须按照临时用电管理第1页共26页办法执行,如有违反处5000元罚款。九、服务车管理。服务车必须听从施工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在施工中如发现服务车让无照人员开车处5000元罚款,对发生安全事故处10000元不等罚款,对工作突出服务态度好,无安全事故的服务车辆奖励500-1000元。十、特殊工作。在公路施工中,特殊工作是不可缺少的,但在施工中必须持证上岗,包括电工、电焊工、压路机、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吊车司机等机械手,如果无操作证处2000-3000元罚款。所有施工车辆、服务车辆、机械包括混凝土罐车必须持有车辆保险,证件必须要齐全,无保险的处3000-6000元罚款。十一、项目领导进入施工现场检查工作时,必须佩带安全帽穿反光服。十二、本制度自从宣布日起执行。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部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一、目的规定特殊工种安全管理要求。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特殊工种管理。三、责任者安全部、技术部、特种作业人员。四、程序1、特殊工种的范围(1)所有施工机械作业(2)项目部内机动车辆驾驶(3)钢筋工、架子工、模板工作业(4)高、低压电工(5)电焊、切割。2、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1)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3)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第2页共26页3、特殊工种人员的监督与管理(1)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项目部必须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项目部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a、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b、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c、经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d、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4、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安全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的,项目部将对其部门、本人进行严格处罚。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部“四项严禁”检查制度根据“四项达标”、“四项严禁”以及“五项制度”条例,项目部针对“四项严禁”制定了相应的检查制度:一、严禁在泥石流地区、滑坡体、洪水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臵驻地,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无以上情况,但本项目对各施工队驻地建设进行监督检查。二、严禁违规进行挖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