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咨询工作质量管理制度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咨询工作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保证工程咨询工作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发现并迅速处理工作中的质量问题,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的质量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机构公司设工作质量管理小组,小组设三级管理层次,即组长、副组长和组员
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承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担任
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为每个项目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日常的文书性工作
第三条管理职责组长对项目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符合行业规范、满足业主要求等承担技术质量方面的责任,行政人事部对报告文本的文字规范、版面整理、设计印刷等承担责任
质量管理小组的其他成员根据业务分工承担相应质量管理责任
行政人事部负责上报文件的收集、传递与档案管理
同时负责按照该项目的质量管理标准提起和督促质量管理行为与过程
第二章质量管理工作范围及标准制定第四条质量管理工作范围包括:公司出具的各种项目报告,包括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资金申请报告等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1、质量标准和检验标准由通用标准和项目专属标准两部分组成
2、通用标准由质量管理小组依据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并参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第1页共5页准,结合公司自身技术能力等相关因素制订
此标准将在征求公司专家顾问团的意见后,由质量管理小组组长批准后分发各部门执行
3、通用标准原则上每年应根据以住质量实际业绩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和实用性进行检查,并进行相应的修订
在发生下列情况下也须及时予以修订: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资质增项、技术改进、生产流程改善、市场需要以及生产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时,须予以修订
2)修订后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应按标准颁布的程序应报组长批准备后分发各部门执行
4、项目专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