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应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当前招投标中应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招投标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它不但能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配置资源、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
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正、公平”和“充分竞争”
然而,由于体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机制未形成,致使当前招投标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业主任意确定七家投标人,使其陪标现象有增无减;公告和文件设置一些诸如鲁班奖之类的过高条件;评标程序及方法的不科学、针对性差;对不合理,不公正的评标无制约手段;法律法规与规章的不一致、部门规章之间的矛盾,不少规定不切实际、无法操作;个别工程先开工,后招标等等
这些问题尽管在存在于少数项目中,表现在个别环节上,但它却极大地影响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原则,导致一些招投标走形式、走过场,浪费时间,消耗了在,形成了新的不良风气
特别是近年来基本建设量成倍增加,我国经济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加快,全社会改革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提高招投标质量,防止中标显得尤为重要
就目前情况看,招投标工作应着力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思想,与时俱进,正确地理解和把握投标法律法规;二是推行公正合理的招招标入围办法;二是改进招招标程序和评标定标方法;四是正确受理投诉,及时招投标纠纷;五是修改和制定符合经济要求的强制性招标的范围和标准,区分不同的类型项目实施承发包监管
一、正确认识和贯彻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招商标法实施三年来,国家及地方相继出台了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和文件,使我国招投标事业逐步步入法制化的轨道,招投标各方主体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管理监督机构依法行政的氛围愈加浓厚
但同时也应看到,法规的不配套,某些条款的不争实际,照本宣科、生搬硬套严重影响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尤其是目前实行公正招标的项目大多为国有投资,而国有投资工程的项目法人属不成熟、非真正对项目负责的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