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页西北师范大学教师出国研修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促进师资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出国类别出国人员按派出方式分为公派和自费出国两种
(一)公派出国包括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主要形式有出国留学、出国进修、合作研究、短期培训、讲学、考察访问、参加学术会议等
1、国家公派是指由国家提供全额资助、享受政府间互惠奖学金或国外奖学金、国家提供部分资助、外方承担全额(或部分)资助等,统一由国家选派的出国
2、单位公派是指以校际交流、学校筹措资金资助、外方承担全额(或部分)资助等形式,由学校自行按需选派的出国
(二)自费出国是指经学校批准,由个人自费或自行联系并获得经济资助赴国外研修,主要形式有出国留学、合作研究、讲学、参加学术会议等
二、原则(一)选派教师出国研修应结合师资队伍规划和学科发展需要,使出国人员在回国后能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二)教师出国研修内容应和本人现从事专业、学科建设发展要求一致,确保研修质量和选派效益
(三)重点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并在教学科研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四)以公派为主,支持多经费渠道结合派出
三、出国期限教师出国研修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4个月(攻读研究生学位者留学期限以外方院校正常学制为准)
高级访问学者一般为3个月、半年或一年;普修(访)一般为半年或一年;其他人员出国研修期限按实际情况确定
四、出国人员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优良,工作勤奋,遵纪守法,在实际工作中表现良好,具有回国为学校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较坚实的理论基础,积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教学效果好,科研能力强
(三)达到国家规定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