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制度论文关键词: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制度;结构论文提要
本文阐释了我国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制度的含义和特征,剖析了其制度功效,提出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制度系统应具备的结构及各子制度体系的功能定位
公共资源类景区简称公共景区,指的是以自然景观和文物景观等公共旅游资源为依托的自然景观类旅游景区和文物景观类旅游景区,不包含主题公园、人造景点等主题景区
具体而言,我国的公共景区包括市政公园、博物馆、森林公园、世界遗产地和各级风景名胜区等社会公益性很强的公共场所
这些景区是我国旅游景区发展的重点
一、研究缘起制度经济学的原理告诉我们
结果是由制度产生出来的,要处理好景区的旅游开发与保护问题,先决条件是要有一个好的经营管理体制
现阶段我国公共景区管理制度的供求矛盾不断激化,严重制约了我国公共景区事业的健康发展
许多公共景区为了获得开发和保护资金,纷纷转让景区经营权,实行企业化运作
但现实中,这些运作可谓好坏参半,其中不乏成功案例,但也有沉痛的教训,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旅游资源的破坏和国有资产的流失
所以,当务之急就是要为过渡时期公共景区的市场化运作确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
所谓制度安排是指对某些具体行动或关系实施管制所采取的规则,它包括基础制度安排和次级制度安排
黄进曾分析了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制度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
公共景区事业是我国重要的公共事业,关乎公共利益
其本身的技术经济特征决定了纯粹利用市场或政府机制配置资源将会产生严重的市场失灵或政府失灵
为了让市场和政府更好地各司其职——政府负旅游资源保护和监管之责,而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之功能,特许经营是一条门路,这样一种混合目标以委托经营的方式可以较好地实现政府和企业目标
公共景区特许经营不同于一般的商业特许经营,是政府特许经营的一种形式,其核心是政府将公共景区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授予非国第1页共4页有企业经营,企业在政府的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