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一岗双责制度首先明确维稳“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
维稳“一岗双责”是指单位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实现业务工作与维护稳定工作同步落实的一种双重职责制度
深化落实维稳“一岗双责”,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培养和提升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维护稳定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和谐的重大举措
我单位进一步充分认识深化使命落实维稳“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维护稳定工作责任感、感和紧迫感,认真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实行维稳“一岗双责”,推进维护稳定各项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是明确维稳“一岗双责”责任主体的责任
明确了主要领导、分管维稳工作领导、领导班子其他领导的职责及工作人员的职责
第三是健全工作制度等保障机制
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维护稳定人员、财力、物资保障等工作,促进和确保维稳“一岗双责”全面落实把“一岗双责”责任制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目标管理,采取下达目标责任、签订责任书、落实重点涉稳问题包案责任等形式
相信通过维稳“一岗双责”的落实,将进一步强化我单位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主动维稳责任意识,推进维护稳定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力把涉稳问题和隐患预防、化解或稳控在未发状态,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岗双责制度内容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的决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队伍,又要抓好业务,即一个岗位两个责任
第1页共15页第三条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党组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及副职)及全体干部职工
第四条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局长对全单位工作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