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住宿生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所有住宿生有一个清洁、安静、安全、文明、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信、自理、自律能力
特制定本条例
(一)、寝室文明1、严格按教育处安排的寝室、床位住宿,未经生活老师许可,不得擅自搬迁转让或相互调位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
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按时参加学习,按时到校,按时回室
3、安静就寝
午休、晚就寝时间内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如洗澡、洗衣、讲话、玩乐器、下棋、玩牌、打电话等
4、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好内务,日用品须按《内务要求》的要求摆放有序
5、住宿生应认真履行值日义务,认真打扫所在寝室的卫生,做到地面、墙壁无污渍、门窗干净,窗台无灰尘,天花板、墙壁无蜘蛛网,寝室内无臭气,物品放置有序
6、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的“四防”工作
不准在公寓内点蜡烛,箱子、门窗必须上锁,严禁携带危险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寝室,严禁打开消防器材,严禁在床上打闹、蹦跳、追逐等
7、遇到照明线路故障,或其它不安全情况,不得私自检修,必须报生活老师,由学校组织人员进行检修
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私接插座,严禁在宿舍风扇上吊挂衣服或绳子
8、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和钱财,贵重物品不带入校,100元以上现金要存入卡中或由相关老师代为保管
寝室要及时上锁
除早、中、晚规定时间外,其余时间无故不准进入寝室
如有特殊情况须进寝室的必须由班主任或生活老师批准方可进入
9、为保证宿舍安全,宿舍大门实行锁门制度(上午7:50~11:55,下午14:25—17:00,晚上18:55—21:45)不到开门时间一律不准进出,也不接待亲友
各室离室时要及时锁门
由各寝室长负责督促落实
第1页共5页10、爱护校舍校具,不乱涂乱踢门窗、墙壁
损坏公物视情节轻重给予赔偿和纪律处分
11、节约用水用电
不放“长流”水,不开“长明”灯
12、自觉服从老师、学生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