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规章制度(一)一、校园环境办理办法为维护绿化成果,更好的美化校园,为师生提供杰出的学习、工作和糊口环境,特拟定校园办理制度:(一)办理机构1、建立学校环境教育带领机构,负责校园绿化规则的拟定、执行,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
2、负责绿化工作的宣传,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责任区的维护
3、为了使学生养成爱劳动和自发爱护校园绿化的杰出习惯,学校划分肯定是的绿化责任区,由各中队、各年级学生进行简单劳动,绿化专业人员负责技术引导
(二)维护校园绿化的若干规定1、不准轻率砍伐、挖掘、搬移树木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者直接在树上晒衣服
不准将脚踏车等物依靠在树身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脚踏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撷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在草坪上、廊亭内、园林桌凳上吃饭、饮酒
7、不准进入花坛及养护期间的封闭绿地
8、不准污损园中绿化小品及建筑举措措施
(三)损坏校园绿化的惩罚办法1、损坏树木、花草以市价3~5倍罚款
2、采折花朵,每枝以3角~3元不等罚款
3、损坏草皮按每平方米五元罚款
4、在绿地、草坪进行踢球等体育活动,每1个罚款xx元
5、采撷花果,以每枝2元罚款
第1页共6页6、损坏园林小品举措措施者,按修理价两倍赔款
7、不准将学校花卉、盆景、树木幼株带着出门,门卫有权扣押,并处以市价5~10倍罚款,由校派出所协助执行
8、偷捕水池观赏鱼,按每尾1元罚款
9、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者,或者已经造成损坏、损失而又不接管惩罚者,情节严重的除执行惩罚外还要提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四)爱护绿化人人有责望全校师生员工自发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并积极向一切损坏绿化的行为作斗争
对积极维护本办法,保护绿化有功者,将给予肯定是的奖励
本办法由总务处监督执行,保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