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主要制度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王文忠所谓节约集约用地,是相对于浪费和粗放用地而言的
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当然节约集约用地不光是现在提出来的,应该说是一个老的话题,但在不同的时期赋予的内涵可能不一样,过去往往强调节约,集约说得很少
如新中国出台的第一部征用土地办法《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1953年12月5日公布)规定:凡征用土地,均应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这第一部调整土地管理的法律中,规定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这些政策都是要求要节约用地
目前,我们不单要节约用地,而且更要通过提高土地利用率来集约用地
这确实是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因为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当前我国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处于快速发展时期
拿我们省来说,从2002年到2007年5年间,2全省城镇化率由30
7%提高到了38
7%,年均提高1
6个百分点;同期,全国城镇化率也由39
1%提高到了44
从2002年到2007年5年间,我省的工业化率由31
7%提高到37
5%,年均提高1
2个百分点;而同期,全国的工业化率也由39
4%提高到43
城市化水平和工业化水平的快速提高,必不可少需要大量的土地来支撑,对于人多地少这一基本国情来说,土地的供需矛盾尤为突出,必须要走节约和集约用地的路子,来缓解用地矛盾
另外,党和国家从粮食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等高度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给予了高度